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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分析化验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分析化验室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深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812.22平方米(含电梯前室及其北侧活动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为 268.07万元。(含暂列金20万元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暂列金及相应的规费、税金不在本次下浮范围内)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1.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投标函质量要求统一填写“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分析化验室装修工程,包括暖通及智能化控制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家具、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集中供气系统工程、废水与废气处理系统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两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一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6 日至2024年01 月 02 日17时00分,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霞路奥建鑫河湾1栋1704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份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万玖仟圆整。
6.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6.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 18日09时30 分。
6.2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霞路奥建鑫河湾1栋1704室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线下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深环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皇悦商贸中心905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
联系人 | 张晓玉 | 联系人 | 纪女士 |
电话 | 18796148919 | 电话 | 13182486119、0513-86101116、 |